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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仁專訪/動保價值與原住民文化勢必對立嗎?

文:萬宗綸、練聿修


動物保護運動碰上傳統文化保存,該怎麼辦?兩者間必然是對立的嗎?今年五月初,就在全國布農族打耳祭舉行前夕,主辦單位收到原住民委員會去電告知,立法院要求取消抓豬競賽,因為可能違反《動物保護法》,否則就要依法撤銷補助的預算,為此,出身卑南族的歌手紀曉君憤怒批評「你們供神豬的就是文化?豬塞餵成那樣然後殺了供祭所以是高尚的?」


地理眼訪問到台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的林益仁副教授(地理學博士),林益仁研究南島民族議題良久,也曾早在2003年就針對此議題撰寫過〈原住民狩獵文化與動物解放運動可能結盟嗎?〉的學術專文,面對採訪,他的語氣顯得有些無奈,認為台灣社會在這件事情上吵了多年仍沒有進步,他說,「在台灣很容易流於一種民粹的看法,這議題也可以從學術的角度來看,但有時候我們(學者)認為已經把道理講清楚了,可是有時候人的行為就不一定只講道理而已」。

不該扁平化討論 雙方應互相理解 林益仁的理論架構試圖平衡動保與原民立場,他認為狩獵一事,不能簡單地只用「因為我是原住民,所以就可以打獵」這樣的邏輯,否則會使得討論淪為互相叫罵。林益仁本身支持原住民狩獵,但認為狩獵應該被放在原住民的文化脈絡中來討論,也就是,原住民本身亦要遵守自身文化的倫理規範,譬如關於獵場禁忌的觀念,來約束己身的行為。話鋒一轉,林益仁認為動保團體不該以一味批判的角度來看待原住民狩獵,應該要體認到這個議題背後更深層的文化壓迫問題,原住民面對自身文化的消失與變質有很大的困難,這也就是主流文化,無論是國家力量、或是市場經濟邏輯所造成的傷害。 林益仁提到,台灣社會在面對動保與原民文化衝突的議題時,有一點難以突破,那便是在大眾媒體嗜血特性的操弄下,很容易演變成族群對立,使得討論就此打死結。舉例而言,像紀曉君抨擊為何殺豬公就是文化時,或許在媒體的簡化下也不小心地將漢人同質化了,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接受原民台的訪問,動保團體的立場是針對「他者生命痛苦」的設想,因此他們也公開反對閩客族群的殺豬公比賽。反過來說,漢人(包括動保團體)常常也把原住民看作均質的一塊,沒有仔細去分辨所謂遵循傳統的獵人,以及那些「喜歡作秀的政治人物」之間的差別,造成動保團體將矛頭指向整個原住民族時,那些遵循傳統的獵人也不得不和那些消費自身文化的政治人物站在一起。所以,林益仁認為,要解這個問題就應該讓彼此先認識到族群內部的差異。

原民文化的雙重壓迫:國家與市場 要讓動保價值與原民文化的傳統價值對話,就要辨識出原民文化的處境,首先,就必須要將狩獵行為回到原住民族文化的脈絡,區分傳統狩獵行為與殘忍獵殺的差異;林益仁在他2003年的文章中提到,台灣動物保護的倡議者釋昭慧法師從佛教推導的緣起理論,有類似於西方土地倫理的「物物相關」觀點,不僅僅聚焦在對動物的關懷,而是放置在一個更大的生態系健全的觀點,其中包含對人類社群文化的尊重,在這篇文章的結論中,林益仁甚至指出動保運動和原民運動是「可以結盟的」!換言之,在兩者的哲學觀中,應該是能夠一同對抗更大的摧殘力量──國家與市場的可能性。

「市場」對原住民族文化造成的主要衝擊,是來自市場邏輯下,原住民族祭儀、器物的商品化現象。原住民族為了確保其文化內容具有商品價值、交換價值,能夠吸引觀光客或消費者,人類學者Tania Li曾指出,在許多案例中他們被迫去迎合主流文化對他們的想像。這樣的迎合(或說文化的再鍵結),最常見的就是抽象如自然的夥伴、山林的守護者等形象,或是具體如圖騰、傳統服飾的濫用等。此外,狩獵行為有時也會被狩獵者本身扭曲,林益仁指出,過去狩獵到的獵物是在部落內分享、共用的,獵人與獵物間的關係也不只是單方面的殺戮,更像是「雙方生命中狹路相逢的好對手」;然而,晚近許多原住民獵人為了餬口,轉而將合法或非法獵取之獵物,以山產等形式售出賺取報酬,同樣可以視為市場邏輯主導下,原住民族自願或非自願的脫離傳統文化狩獵的脈絡。林益仁進一步問,為了服膺市場邏輯,文化商品化,但文化的經濟面向讓誰獲利了呢? 而國家則是另一個強而有力的壓迫來源,其最具體可見的形式就是法規。自一九一零年代,日本殖民政府從山區保安林入首、開始進行「治山事業」以來,國家的力量就一直主導著原住民族的狩獵活動。舉例來說,今天一個原住民獵人想進行狩獵活動,首先必須向所在地方政府提出申請,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要有特定祭儀;就算結合特定祭儀,狩獵範圍也侷限在特定區域、獵物也有所限制(特別是保育類動物)。因此,一些傳統上需要大量獵物的祭儀(例如本次爭議的布農族打耳祭),因為過去的主角是保育類動物或野生動物,因此出現了殺雞、抓豬、打鼠等和傳統完全脫鉤的場景。縱然的確現在的祭儀已與傳統價值背離,然而這樣的背離卻不該單歸咎於原住民族,隨意指責他們「不守傳統」,而必須認識到國家的力量是如何透過制度壓迫原住民族文化。 林益仁認為,這種商業化,加入娛樂性的祭儀,是原住民部落該去反思的;而在這個過程中,國家和市場的力量影響深刻,不能被忽略。扭曲這些祭儀的,說到底,很多時候還是漢人政府,例如卑南族的大獵祭不能真正去打獵,結果變成抓田鼠比賽。我們要注意的是,什麼樣的制度(如《野生動物保育法》、《森林法》)壓迫,這些制度有沒有考慮到文化內涵?再來是這些祭儀被商業化後,文化內容也流失了,這也必須被檢視。 原民的生態價值可貴 用文化動態邏輯去思考下一步 林益仁回憶起過去到泰雅族部落時,一位耆老所說的故事:「只要是正直良善的泰雅族人死後都能夠穿越虹橋進入彼岸的極樂世界,反之則不然。此外,如果這個人是個獵人,那麼他生前所捕獲獵物的靈魂,將會跟著他一起渡過虹橋,到達彼岸一起享受永生的日子。」林老師對這個故事印象深刻,他說,這說明了狩獵不只是生產或是著眼於提供動物性蛋白質,也是原住民去了解自然並和其互動的重要部分。原住民文化中的獵人和獵物是互相尊敬的:他們不是你死我活的關係,而是在生命中狹路相逢的好對手,「你需要我、我需要你」,雙方一起渡過彩虹橋,這與泰雅族人留下獵物的頭顱骨以尊敬生靈有著同樣的意義。 然而,很顯然地現在商品化的祭儀已不符合傳統山林觀,剛從不丹調查回來的林益仁提到,信奉佛教的不丹面對氣候暖化下,山豬跑下山來偷吃農作物的問題,為了同時兼顧不殺生的佛教觀,因而架設電網;又如不丹的佛教徒其實是可以吃肉的,因為異教徒殺生是可以的,於是「別人殺的就可以吃,不要自己殺就好」,那麼不丹的佛教究竟是怎麼去解釋其中的邏輯?雖然看起來會很像是「自圓其說」,但文化的邏輯是動態的,因時因地產生改變,就如若要求藏傳佛教不食肉, 是不合西藏的生態環境條件的,因此藏傳佛教亦發展某些儀式來讓被宰的動物較少痛苦。林益仁說,並不是說要把別人的那一套搬回來,值得參考的是文化的動態邏輯,如何讓既有的傳統文化邏輯去重新詮釋祭儀這件事,非常值得深入。 學術工作者的角色? 讓各方有對話的可能 在採訪最後,林益仁說,學術工作者在這個議題上的角色,就是透過學術去「媾和」,讓衝突的各方有對話的可能性,因為往往大家太容易用道德去抹黑對方、污名化對方,「說別人不道德」。因此,學術工作者應該要深思熟慮去讓各方對話。譬如林老師本身研究此議題多年,也深入了解釋昭慧法師的理論體系,發現其與一般佛教說的不殺生「戒律」不同,有其哲學邏輯,是能與原民立場有所對話的。  林益仁說,長期以來大眾媒體掌握話語權,因此動保團體變成讓人覺得好像有事沒事就去激怒原住民,然後原住民就氣得跳腳,議題就有版面,最後就成為好像要學會怎麼去玩弄媒體政治而已。所以,他語重心長地說,真的需要「頭腦清楚且有行動力的人去為這個議題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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