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新恩、徐琬婷、黃珩婷
2012年2月25日,好茶村居民控訴中央與地方官員失職,讓霧台鄉新好茶美麗家園與文化,任由莫拉克颱風蹂躪、滅村,請求國家賠償一億元。自然風災看似釀成好茶社群物理家園毀壞的因子,然而實則促成好茶社群重新看待自身文化認同的媒介,同時突顯官方長久以來原住民文化均質化的政策導向,導致原住民社群符碼可以任意地挪用與拆解。
與自然互動交織而成的好茶
好茶部落原位於隘寮南溪中游,面對北大武山,在山腰之緩坡上,坡度約 40-45 度,高度在 900-1000 公尺左右,位於隘寮南溪北側支流旁之山腹上。白雲深處雲豹的居所是西魯凱族文化的發源地,為好茶部落建立共有財的社群組織運作方式,狩獵、農耕生活。他們使用板岩或頁岩建造家屋,屋頂模防蛇鱗片構造,以利排水,家屋底下即是埋葬往生親人的處所,baliu便成為魯凱族語彙中的家屋(與已故親人同住的家屋)。
家屋適應部落公共財的組織特性,家屋設計有主屋、附屬屋、及前屋的設計。主屋為主要生活起居場所,而附屬屋分為上、下層,人在上方排泄、豬隻豢養在下方。前屋可以與任何家屋相連,無明確的邊界,作為部落煮飯、跳舞、討論部落事宜等社交活動的場所。(如圖)
此外,家屋座向為適應狩獵生活,以預測天氣之用,隨著部落與自然互動的歷史積累,月光、雲瀑、相思樹、黃花、百合、守護神、蒲葵樹、貓頭鷹、動物皮毛的特徵等,皆成為好茶部落的文化語彙,更是作為社會組織的階級、或優越戰功識別,像是百合花作為部落社會行為規範的象徵,女子必須要貞潔、受族人敬重,才有資格配帶;男子則必須要打五頭山豬在公開場合中配帶百合花,為部落認可的勇士。配帶百合花的男子可將百合花崇高精神傳承下去,但若下一代沒有補獲五頭山豬,依舊沒有資格配帶百合花。
部落所居住的河川、山地、可食用的動、植物資源皆屬於部落所有群體,由頭目負責分配資源給平民階層的族人,平民階層家屋外的耕地即是頭目所給予的分配資源,族人此外還要繳納賦稅像是耕作所收穫的作物給頭目,以做為感激頭目保障部落生命安全、與衣食無憂的辛勞。
baliu—家意義逐漸的瓦解
日治時期為確實掌握山林資源、及控制山地部落,1928年於好茶設置教育所、1929年設立駐在所,開始著手進行山地部落現代化社會的改進措施。基於現代衛生考量,禁止室內葬、同時要求附屬屋改建,因而原屬於家功能及意涵例如豬隻飼養、廁所、埋葬親人,皆獨立於「家屋」之外。
此外,日本政府為削弱頭目在部落社會實質權力,進行一連串土地國有及農耕民化措施,屬於國家的法治序建立,逐漸解原有部落內的社會組織關係,剝除共有財的觀念與組織運作方式,私有財產觀逐漸建立。
到了國民政府時期, 為了執行山林國有地政策,賦予頭目村長職銜,給予督導任務,但實則以達到掌握山有林地資源,漸漸強化私人田地的使用權、並使家屋私有化確立。 1965年,基督教傳入,使部落宗教信仰轉變,部落信徒比例極高。基督教核心理念(一神信仰)與信仰規範(聖經)與原本部落信仰有所衝突,像是基督教拒絕偶像或圖騰的崇拜、祭典儀式的舉行等,再多次與部落發生衝突後,基督教慢慢融入部落文化,重新詮釋部落圖騰或偶像的崇拜、祭典儀式的舉行是文化,而非宗教信仰。
1970年代,市場經濟逐漸影響好茶部落,而使得好茶部落越來越依賴與外界的聯繫,打破原有自給自足的生活方式;自來水管的設置,則弱化原有族人公共空間的交流,婦女不再到河邊取得飲用水、洗衣;在屋內完成日常生活瑣事,因而減少族人對公共生活空間的依賴。
漢人的宜居,好茶的危居
好茶村魯凱族山胞 熱烈慶祝遷村落成
屏東縣霧台鄉好茶村一百戶五百多位魯凱族山胞,昨(十二)日咸以無比歡慶,熱烈慶祝遷村移住落成,並同時隆重舉行經由村民恭建的先總統蔣公銅像揭幕典禮。
原本住在白雲深處,崇山峻嶺,海拔九百三十九公尺北大武山背側山腹的的好茶村山胞,是在政府協助下,於民國六十六年七月決定遷至平地,標高僅得兩百公尺的現址,以後山胞不但可免翻山越嶺、交通不便之苦。而且因現址依山傍水,環境清幽,更能使他們安居樂業
(摘錄自69.02.13 中央日報)
民國69年2月好茶居民與政府遷村協議達成,好茶新居位於原部落西方位的南隘寮溪北岸,背山面水的河階台地,地勢平坦,部落緊臨市區免去苦於就業、醫療、教育、交通不便之苦,同時好茶社群的組織文化也正隨著「便利」生活加速消失。
首先,聚落空間配置不再以部落共同生活為主,而是為了發展文化和觀光產業,家屋私有化更為明確,以矮籬、庭院和其他住戶作為區隔。再者,住宅空間配置並不符合舊好茶部落「家」功能,傳統上族人生火煮飯,但新好茶家屋使用木建材,導致偶爾會釀成小火災,又無規劃耕種田地,造成好茶部落對「家」認同建立的困難。最後是,部落社會組織關係逐漸消失, 原屬於頭目、貴族才能裝飾家屋的資格,一般平民也開始裝飾自己的家屋,但會刻意避免使用頭目才能使用的圖騰。
好茶歷史的價值
十八年後,行政院經濟部水資源規劃委員會計畫興建「瑪家水庫」,以解決工業化以來長期工業用水不足的問題,好茶居民開始對屏東縣政府展開反興建訴求。再次面臨遷村之際,被棄置的舊好茶社因留有大量傳統魯凱傳統石板屋,被文建會列為國家二級古蹟,成為全國第一個原住民文化資產被列為國家古蹟的例子。
「舊好茶」文化價值被中央認可,成為國家古蹟,讓好茶社群得以重新省思「家」的意涵。經由部落社群不斷地與自然互動而構築的生活空間,因受都市生活價值影響而被遺棄,在好茶新居中享受便利卻難以「成家」,原有緊密網絡關係因便利的現代化設施而逐漸消失,美好家園依然在山的另一端,如今美好家園成為台灣國族共同的歷史記憶,滋養台灣國族歷史深度的養分,然而新家園即將淹沒於水庫底下,滋養現代生活的便利性,提供大量工業、民生用水。好茶歷史的價值建築在台灣國族渴求歷史深度之上,同時更成為支付都市現代化所需的代價,好茶的「家」是漢人的「宜居」,卻是魯凱族的「危居」。
「好茶石板屋聚落」做為國家古蹟展演原住民文化的特殊性、及國家文化治理的深度,實則延續日治時期1876參與維也納博覽會時展示台灣原住民文物的意圖,即展示現代化治理的優越。部落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家屋空間,成為現代都市文明所感嘆的「荒野性」(Wilderness),成為都市—工業文明系統中純正性(authenticity)地景,做為衡量人類世界缺失的標準,無人居住的石板屋、長滿青苔的石階小徑、雲霧繚繞的山景、潺潺溪水聲,使台灣得以暫時從後殖民混亂的國族認同歷史中抽離,回尚未遺留遺跡之前純潔無暇的歷史狀態。
而另一方面,當現代都市生活經驗逐漸滲入好茶部落的日常生活之中,促使他們日常生活勞動逐漸與自然異化,與土地的關係更為疏遠時,「舊好茶」便成為自身生活於自然的原型,為好茶族人尋根之境,而「新好茶」象徵受現代工業化文明霸權論述而更邊緣化的族群形象。
好茶社群組織的重構
瑪家水庫興建最終因社會反對聲音高漲而停建[1],但好茶內部因遷村後接續面臨風災,2007聖帕颱風迫使好茶居民第二次安置性的遷村於隘寮營區時,開始重新組織社群,使「好茶青年會」重新運作於部落社群[2],又自1980年代以來,原住民社會運動逐漸萌芽,反瑪家水庫興建運動、舊好茶部落被列為國家文化資產等諸多因素,使「好茶青年會」重新解讀部落遭遇風災長久以來的人為因素。
「好茶青年會」開始研擬國家賠償及第二次遷村訴求,屏東縣政府規劃了台糖瑪家農場 10 公頃的土地,做為好茶村民遷村之用,如果依一般程序,完成變更地目和環境影響評估要5、6年的時間,然而2009年莫拉克颱風將新好茶全數淹沒,第二次遷村終於獲得政府回應。
聖帕風災過後,在隘寮營區安置的好茶人,期待返回新好茶,至少新好茶有親人的墓地,還算個「家」,離舊好茶也不算太遠,偶爾想回「家」也可以看看[3]。因此在隘寮營區日夜期盼返回新好茶,但2008年經專家評估新好茶不適宜居住,同時連結舊好茶的道路已完全崩塌,「家」對好茶部落而言已經「瓦解」。
歷經日治時期原住民現代化治理、及國民政府延續日本的原住民政策,到後來好茶部落受市場經濟影響,而有了第一次遷村、及遷村後多次面臨的自然災害,逐漸轉化好茶社群對自身文化的理解,而「家」意義是最明顯的轉變。
日治時期之前,家是「baliu」指生活於過世親人埋葬之處,日治時期現代化的措施,逐漸轉化好茶社群對家的理解,指離過世親人埋葬地點的不遠處,因而在聖帕風災過後,好茶人認為新好茶也是家,離過世親人近的地方、也能看見舊好茶。
此外,現代化措施像是自來水管線的配置、土地私有化等,逐漸弱化好茶居民對公領域的需求,強化家的私有領域感,因而在隘寮營區時沿著自家庭院、通道邊界,種植植物、架設矮牆以形塑自家庭院。
註解
據B表示,當年遷村計畫早於瑪家水庫興建計畫,反對力量結合宗教力量(應指教會),最終部落投票否決遷村。
根據目前參與禮納里田野調查的研究者指出,好茶青年會存在已久,但在隘寮營區安置時,組織運作、及任務更為明確。
同上,研究者指出親人埋葬之處,雖然不能像以前一樣室內葬,但至少要離自己家族很近,可以經常探望,跟族人在一起的意義十分重要,因此現在好茶青年會最重要的任務是爭取墓園和國賠。又根據台邦.沙彌勒(2012),族人過世的埋葬地點,常常是族人最煩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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